評價管理規則
第一章 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平臺非虛擬類商品、服務等評價信息管理。
第二章 定義
2.1 評價:指消費者在訂單交易完成后,可以對交易的訂單進行公正、客觀、真實的評價,為其他消費者在購物決策和平臺經營決策提供參考;評價包括消費者對交易訂單中的商品評價、服務評價和平臺的回復內容。
2.2 商品評價:指消費者針對訂單商品給出的評分、評論。
2.3 服務評價:指消費者針對店鋪及商品等服務內容給出的評價。
2.4 惡意評價:指消費者使用侮辱性、誹謗性語言或者明顯違背事實的內容進行的評價或者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評價。
第三章 評價管理及要求
3.1 消費者可在簽收后對產品進行評價。
3.2 平臺發布的評價內容、曬圖和回復中不得出現法律法規、平臺規則不允許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涉及違反廣告法、憲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內容的。
涉及政治、淫穢色情、暴力、反政府言論、賭博、毒品等內容的。
辱罵或污言穢語。
泄漏他人信息。
非平臺的其他商品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店鋪、商品鏈接、聯系信息等。
圖片非本產品、圖片為截屏或圖片不清晰的。
店鋪鏈接、二維碼等廣告宣傳信息內容的。
未經他人同意,涉及使用他人圖片并編輯后發布的;
盜用他人圖片或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圖片并編輯后發布的。
3.3 差評回復
對于消費者發布的差評內容,平臺盡量24小時內進行回復處理。
3.4 惡意評價處理
3.4.1 如果消費者存在惡意評價行為的,經平臺判定為惡意評價的,平臺有權屏蔽該評價。
3.4.2 惡意評價受理范圍:
3.4.2.1 評價內容含有黃賭毒暴的違法言論或其它違反法律法規公序良俗信息的言論。
3.4.2.2 消費者和平臺溝通過程中,消費者主動利用中差評要求平臺提供返現、優惠券等利益以及其他不當利益或對平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3.4.2.3 評價內容含有對商品質量問題的評價信息且無事實依據,在平臺與消費者溝通后,消費者在評價圖片/視頻等渠道拒絕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
3.4.2.4 評價內容含有與事實不符的負面評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虛假評價信息、同行競爭者的惡意評價信息等。
3.4.3 惡意評價處理條件:
3.4.3.1 平臺僅可針對訂單產生的評價申請處理。
第四章 違規處理
4.1 平臺會對評價、回復進行不定時的抽查審核,對于涉及第3.2項的違反平臺管理要求的內容,平臺會視情節輕重對進行違規處理,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屏蔽、刪除、賬號監管等管理措施。
第五章 附則
5.1 平臺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調整本管理規則并進行公示。
5.2 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需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內蒙古新天地數碼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1月14日